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站与被申请人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181执保341号
申请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站与被申请人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0)黔0181民初283号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保全过程中,本院冻结了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96898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本案以保全完毕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执行员 :张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