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昂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昂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07执151号

四川昂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7民初3701号判决书,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受理四川昂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结。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