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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毕功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22918号
原告:***,户籍地山西省浑源县。
被告:北京毕功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
原告与被告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李佳佳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杨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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