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毕功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与北京毕功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22918号

原告:***,户籍地山西省浑源县。

被告:北京毕功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

原告与被告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李佳佳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杨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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