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6)冀0582民初1232号之一
本院2017年11月20日做出的(2017)冀0582民初1232号民事裁定书,对原告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案号有误,应予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7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裁定书的案号“(2017)冀0582民初1232号”变更为“(2016)冀0582民初1232号”。
审 判 长  高记朝 审 判 员  宋 炜 人民陪审员  杨 召
书 记 员  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