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叙永县兴隆镇卫生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24执1639号 申请执行人:泸州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叙永县兴隆镇卫生院 本院依据(2020)川0524民初283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泸州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叙永县兴隆镇卫生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为工程款212624.92元及利息。执行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全部债务。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