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28执1226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润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金乡县胡集镇莫楼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785010267E。
法定代表人:郭立存,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4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金乡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宁市润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1)鲁0828民初371号。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828执12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翠红
审判员 王明伟
审判员 杨明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 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