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执恢5号
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与淄博**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9)鲁03执319号],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工贸有限公司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淄博**工贸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6000元后,申请执行人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求,同意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与淄博**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淄博仲裁委员会(2018)淄仲裁字647号裁决书]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