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倪贵生、景中臣、南阳市鑫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豫1303执恢485号
***、***、***、南阳市鑫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4)宛龙高民初字第24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5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5月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金额20万元,***、***已支取。***、***于2017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