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687执294号
申请执行人:烟台海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海阳隆祥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上列申请人、被执行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2019)鲁0687民初3268号调解书调解,现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限制被执行人海阳隆祥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阳市凤都商业广场1-3、2197、2198号房产【海房预(销)字200935第485号】网签。
限制期限三年,时间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