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722执保116号
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奕信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防城港奕信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向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被申请人防城港奕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5060元已被解除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