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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贵州惠水人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惠水县人民政府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书
(2021)黔2731民初326号
原告贵州惠水人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惠水县人民政府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 判 长 董胜军 人民陪审员 龙 瑛 人民陪审员 韦祖翠
法官 助理 吴绍春 书 记 员 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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