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源腾建材厂、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01执41号
格尔木源腾建材厂、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人格尔木源腾建材厂与被执行人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300104.32元,执行费154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1330645.99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格尔木源腾建材厂与被执行人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