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苏1084执241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凯莱特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
被执行人:***,男,198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
本院在执行江苏凯莱特灯业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继续协商解决,申请执行人江苏凯莱特灯业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21)苏1084民特344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磊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