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1402执保137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亿鑫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住德城区华鲁恒升医院北200米。
法定代表人:庞俊华,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常青建材有限公司,住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杜官社区晏黄路西。
法定代表人:赵常青,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山东亿鑫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常青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已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常青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账户23×××60银行存款1156.81元。本案已财产保全完毕,该案应按结案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18)鲁1402执保1374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朱建中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 张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