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王秀娟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821执保23号
保全人: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王秀娟
保全人松原市金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王秀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