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681执1855号
黄陈、***、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龙二村分公司、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陈、***申请执行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龙二村分公司、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4586.8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龙二村分公司履行24586.88元。另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龙二村分公司履行申请执行费269元。至此,黄陈、***申请执行的本院(2018)苏0681民特29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