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建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广东新建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申请何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湘0681执215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新建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新建,住址:广州市越秀区。
被执行人**,男,1966年出生,汉族,住汨罗市。
申请执行人广东新建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年外出无法联系到其本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该案的执行申请,待查明被执行人下落或其财产线索后,再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汨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汨民初字第13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周志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胥扬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