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湘0602执29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岳阳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吉祥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已自行协商,被执行人在2020年9月30日支付申请执行人湖南岳阳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的全部货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湖南岳阳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湘0602执29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周 勇
审判员 付 锋
审判员 周石保
书记员 易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