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621执保75号
申请人岳阳县**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
本院于2023年6月16日立案受理岳阳县**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中已于2023年6月19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名下银行卡,至此,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621民初137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新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