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强 制 清 算 与 破 产 裁 定 书
(2022)沪03破48号之三
申请人:上海怡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7日,上海怡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上海怡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认为:管理人就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数额、追加分配等作了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确定的办法,提交各债权人表决。根据该表决结果,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本院对此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债权人表决通过的《上海怡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