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东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岳阳楼区某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东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02执保226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东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吴某某、林某某
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市东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一案,(2022)湘0602财保6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369059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债权收益。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602执保226号执行完毕,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