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28执1488号
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5民终22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负担一审受理费8500元,在执行过程中,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0528执1488号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