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赤壁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鄂1281执1817号 武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赤壁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武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赤壁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武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依据赤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1281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赤壁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64条第(l)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赤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1281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