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罚款2100元(丹
2 因存在企业人员已离职但未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人员撤销操作等问题,被通报批评,暂停其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使用3个月,并纳入企业不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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