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赛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赛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鑫岩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03执407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赛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荷塘路**科翔研发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45603W。

法定代表人:汪军,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岩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东侧岳西新村3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QYT93U。

法定代表人:王金凤,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赛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岩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故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103执4078号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程徐林

审判员  季汝成

审判员  方 敏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何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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