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西中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赣0112执1228号
申请执行人:熊智浩,女,汉族,1989年10月27日生,住址:江西省丰城市。
被执行人:江西中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人民政府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065388886L。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7日作出的(2018)赣0112民初218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江西中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智浩于2018年10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西中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84100元;扣留、提取其相应的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程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