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金宏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德江县金宏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保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黔0626执保47号
德江县金宏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2020)黔0626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4997083.00元。经执行,现已于2020年8月6对贵州德江西凯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卡存款人民币4997083.00元冻结。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