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亮锐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鄂尔多斯市亮锐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802执672号
***、鄂尔多斯市亮锐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鄂尔多斯市亮锐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9,37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5,275.00元,其中,本金219,275.00元,利息96,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34,096.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802民初4503号民事判决书所需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