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鑫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乌审旗鑫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内0626执恢53号
申请人***,男,汉族,个体,现住陕西省。
被执行人乌审旗鑫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乌审旗鑫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6)内0626民初230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偿还了所有欠款,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