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与当代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鄂0192民初1794号之一
原告: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第R3栋1704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曾军,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当代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488号万景国际6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和。
本院在审理以上当事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17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13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173元,由原告武汉西珂建材有限公司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