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京0114执第192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正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4号院7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邵进翚,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4年2月12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北京正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8日作出(2015)昌民初字第17063号民事调解书,现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北京正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申请人亦不能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申请执行人在发现新的线索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6)京0114执第192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夏 霞
审判员 王 帅
审判员 赵一林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李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