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广西某某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81执保254号
广西**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兴市坤成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广西**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兴市坤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东兴市坤成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73639.95元。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