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329执783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临沭县土产杂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临沭县常林东大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168817874T。
法定代表人:高文如,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2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临沭县。
被执行人:***,男,1969年7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临沭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沭县土产杂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权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1329执7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袁卫东
审判员 刘鹏程
审判员 宋仕超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