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新建建设有限公司与新沂市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苏0381执2089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新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沂市市府东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石新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新沂市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沂市北沟街道罗马名城院内。
法定代表人:孙爱军,该公司经理。
江苏新建建设有限公司与新沂市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苏新建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执行人新沂市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苏0381民初614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茂峰
审判员  窦金虎
审判员  孙先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何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