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保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启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1281民初996号
原告:河北保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北宁华(赤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启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北君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北保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启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北保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