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邵阳市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502执242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扈景荃。
委托代理人:刘小希,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民。
委托代理人:陈亚铁,系邵阳市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南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阳市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湘0502执2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陆丕易
审判员  王堂堂
审判员  周 虹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赵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