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淳安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淳安圣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27执1336号

申请执行人:淳安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淳安圣亚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淳安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淳安圣亚实业有限公司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依法执行,申请人收到案款1830887.49元,剩余不足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无需法院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