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3执保123号 陕西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陕西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3)陕0423民初83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46708.0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46708.09元的财物。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423民初833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