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隆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翔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与吉林隆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04执保260号

吉林省龙翔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龙翔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案件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吉0104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被申请人***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30806元或查封相应等值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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