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与重庆豪腾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17421号
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国际建材市场15幢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GLD275。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豪腾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2号1幢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88800847。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被告:**均,男,1972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豪腾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立案。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40.19元,减半收取计1670.10元,由原告重庆实战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潘 渝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郭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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