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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恢500号
*** 、****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2民初1274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到1 498.75元,本院以(2021)浙0282执恢500号恢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本院(2021)浙0282执恢500号案件执行完毕;
2.案号为(2018)浙0282执2313号的原初执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继续向本院提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承办人:华珂琦 电话:0574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