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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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26执220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浦江义门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浦江义门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应执行(2022)浙0726民初117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被执行人浦江义门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执行款12000元,本院现已执行12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