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闽0802民初7281号
原告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福建亿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 美 丰
书记员 苏婕(代)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