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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26执548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浦江森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浦江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应执行(2020)浙0726民初257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支付申请执行人310975元,本院现已执行执行款310975元以及执行费4564.63元,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 张卉 联系号码:0579-88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