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内2223执1497号
申请执行人:扎赉特旗应急管理局,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高某。
被执行人:兴安盟鑫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杨某。
被执行人:杨某,男性1964年0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扎赉特旗应急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兴安盟鑫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杨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因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完毕,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