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安徽中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122执恢12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抓安徽省肥东县。
被执行人:安徽中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区众邦路美丽花园**楼**,组织机构代码69412812-0。
被执行人:仇多跃,男,1976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肥东执字第00521号执行裁定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中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仇多跃民间借贷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庭外自行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5)肥东执字第00521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唐礼金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