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502财保103号
甘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水九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2)甘0502财保103号甘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水九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2年6月8日冻结被申请人天水九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2个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资金0元,2022年6月23日经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申请人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无财产可供保全。
审判员 魏素梅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