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1303执631号 ***、湖北中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湖北中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1303民初27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湖北中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已向被执行人发送了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本院已扣划了被执行人相应款项,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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