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吉0122执786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277号222室。
法定代表人:*树新,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6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农安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新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吉0122执7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万义玲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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