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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天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583执1830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天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天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1770000元及利息等,现执行到位0元,本案执行费未执行到位。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22年8月26日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本案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